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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保护长江母亲河 检察力量在行动
时间:2021-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部法律对禁渔、采砂、污水处理、危化品运输、水生生物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为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于3月3日在顺安镇街头开展了《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结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探索公益诉讼外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检察公益诉讼新内容,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介绍长江流域倾倒固废、非法采砂等公益诉讼办案情况,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条款,宣传长江保护法律知识,弘扬长江保护法治精神。

  近年来,义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长江流域倾倒固废、非法采砂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了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既依法严惩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又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修复提供了资金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继续立足办案保障社会公益,加强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为共同打好长江保护攻坚战和持久战、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长江经济带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