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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二〇二〇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在中共义安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圆满收官十三五、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77人,依法批准逮捕56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7270人,依法提起公诉16325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办理邪教组织犯罪46人。依法着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60人,起诉黄赌毒犯罪1131人。严惩职务犯罪,合力构建清正廉洁政务环境。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程序和机制,办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5人。依法对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兼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高芳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高芳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一十万元。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自行侦查权,对吴某涉嫌徇私枉法案件立案侦查。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落实六清行动要求,严格依法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对古小龙等19人涉黑案提起公诉。该涉黑组织长期通过赌场放漂、高利放贷、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等攫取经济利益,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最终,首犯古小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5个月至26个月不等。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3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制度法治宣传片常态化使用、推广工作,与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72257人,适用率(人数)为88%,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同时,进一步有效惩治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如在孙某某等7人非法采矿案中,综合认定案件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态度,对属于从犯的苏某某等4人提出减轻处罚或判处缓刑量刑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推动堵漏建制。结合区委组织部开展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工作,安排检察官到村挂职第一书记,帮助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助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民法典》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1人,努力创优营商环境。找准服务六稳”“六保的着力点,落实省检察院服务民企“351”工程,着力解决民企投诉难、答复慢、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办理侵害民企合法权益刑事案件48人,涉民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件,坚决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情形出现。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三个专项和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监督立案、撤案挪用企业资金、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3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建议2件。建立涉民企案件双审机制,开辟涉企案件投诉控告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快速办理。加强检企交流,实地走访民营企业,邀请企业家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诉求,增强服务民企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对一起酒后强制猥亵小区防疫值班人员案件实行快捕快诉,被告人方某某因犯危险驾驶、强制猥亵罪获刑四年。紧紧围绕防疫物资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如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区内多家药房存在售卖不符合标准医用口罩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口罩生产、销售环节源头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贯彻全国人大决定精神,与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义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会签《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意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互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合力。

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和保障区委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1123人。针对长江铜陵段盗采江砂行为持续多发问题,综合分析近年来办理案件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盗采行为查处力度,完善采砂监管机制。聚焦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积极开展打击长江领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为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保护义安区江段水生生物资源贡献检察力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5人。王某某等4人在属于禁止捕捞区域的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投放禁用渔具地笼网,非法捕捞江虾等水产品,经本院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和五千五百元,作案工具悉数予以没收。

三、聚焦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加大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监督立案55人,监督撤案33人,建议移送1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4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收监执行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通过健全台账、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当面谈话等形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开展无证驾驶、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如日常检察中发现,余某某在矫正期间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及时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切实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情形出现。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1件,同比上升57.69%。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相结合,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件。监督法院依法执行,提出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件。落实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去年7月,由我院提请抗诉的5起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虚假诉讼案件全部获得法院改判,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与相关执法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调阅并梳理近三年行政处罚类案件以及执行情况,进一步拓宽行政检察监督案源渠道。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3件,积极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外领域,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诉前程序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在全市率先尝试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如针对一起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和调整养老金侵害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件,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得到与会代表委员以及被建议单位的充分肯定和支持配合,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万余元。

四、聚焦司法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到检察具体办案中,努力实现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案件6976人。组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针对区内部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未经备案登记售卖熟食、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整改和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开展消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院领导、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努力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贴心人。密切关注农民工群体反映的讨薪难问题,积极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与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综合运用依法支持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和申请支付令等权利救济方式,支持和帮助农民工群体讨回辛苦钱”14余万元。

提升检察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办信就是办案,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20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将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法治宣传、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拉近检民距离,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全年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04条,法律文书197份。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积极推开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在拟不起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7件次,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五、聚焦能力作风,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抓牢政治思想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强化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政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开展党课辅导、党日活动17次。坚持讲政治具体化实践化,引导全体干警在疫情防控、防汛抗洪、扫黑除恶等大战大考大案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

抓紧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和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省检察院开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检察监督权行使情况等七个专项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赵正平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按照四联四增”“十查十做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推进教育成果转化,新建和修订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33个,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开展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和三个规定执行以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如实填报工作,切实加强检察内部监督和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抓实素质能力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素能培训400余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检法同堂培训、互联网+教育培训等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2名检察官助理经过遴选程序进入检察官序列,进一步增强了一线办案力量。围绕工作实绩这个核心,认真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切实把司法责任压紧压实。科学设定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评价指标和量化评分,发挥好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倒逼履职能力提升。强化领导干部在办案中的示范、引领,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93.5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

各位代表!

一年来,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同步报备检察建议23份。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做好市政协来区视察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听证、执法监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积极运用检察新媒体发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新闻信息875条。

一年来,区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连续五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3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区委和上级院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认真履职、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主动性不够,一些检察环节服务举措仍要持续向新向实;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司法理念、办案方式需要进一步更新和转变;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仍有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法律监督的刚性和质效有待提升;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廉政防控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必须紧而又紧。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二一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监督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奋力推动现代化美好义安建设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和大落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结合检察履职,贯彻落实好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足用好司法政策服务民营企业,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是落实以人民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担当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认真做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治理对策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标准,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规范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深化阳光检务和温暖控申建设,切实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三是落实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推进四大检察科学健康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活动的监督。坚持个案、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努力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刚性。以审判和执行监督为重心,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行政检察工作实效。履行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检察职责,积极稳妥探索外领域,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发挥好诉前程序功能作用,力争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的更高要求,推进检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坚持把讲政治、抓业务、守纪律融为一体,致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调研、检视、整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动力、工作能力。落实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各项任务,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积极构建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检察官在办案履职中切实做到求极致、重质效。抓实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持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能力。以即将开展的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廉政教育活动,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刚性约束和日常习惯。强化典型案例培育、先进典型选树、亮点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根植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奋力,风急浪潮正扬帆。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精神,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美好义安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相关用语解释

 

六清行动:是指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

服务民企“351”工程:是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为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0年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3”指的是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5”指的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1”指的是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应行政机关的申请,并对相应申请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作出执行裁定后,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自动履行行政决定,且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授权对人民法院行使行政非诉执行职能活动开展监督。

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审查案件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后,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