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2

3.9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2

0.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

3.5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3.53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安区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合理安排车辆外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义安区检察院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3万元,占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义安区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62万元,下降97%,下降(增长)的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2021年义安区检察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开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义安区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义安区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47万元,下降64.7%,下降的原因是合理安排车辆外出,节约燃油支出和维修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47万元,下降64.7%,下降的原因是合理安排车辆外出,节约燃油支出和维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义安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