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1 | 0 | 10 | 0 | 10 | 1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23年、2024年均无出国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运行车辆无变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汽车维修、保养、加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23年、2024年均无购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88.89%,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