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协作,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与区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区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区司法局的协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缩短申请法律援助的时间,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主动为盲聋哑残疾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主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对受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会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告知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三是主动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区检察院积极为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核完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