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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罪 保护青山绿水
时间:2018-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年来,义安区检察院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依法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保护我区的资源环境。所办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无不起诉、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有效地打击了此类犯罪。

  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了同林业、农业、环保、国土等多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了联动机制。二是完善了同行政部门的“两法衔接”,及时了解行政部门调查的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以便及时介入,把行政调查和刑事侦查结合起来,形成合力。

  走出仅仅以案办案的思路。在办案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及时走出去联系或者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如在马某非法采矿案中发现山体被开挖,公诉部门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复绿工作,最终山体得到复绿。

  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会同森林公安、环保部门等,结合身边真实案例,经常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强化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