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陵 市 义 安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锦华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中共义安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美好幸福新义安建设大局,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继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打击犯罪不松懈,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1件7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41件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6件161人,经审查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3件166人。
一是全力保障社会稳定。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1件92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1件51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2件3人。通过打击犯罪,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致力服务经济发展。今年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件12人。办理的方某、林某等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涉案价值达13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该案件被国家烟草总局列为国标案件(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方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力净化了烟草市场。在依法保障区域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着力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盗窃私企金矿的范某某等三人,经本院提起公诉,均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0元。不仅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更积极为企业追回损失,保护了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肃净化社会环境。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的“治赌”、“扫黄”、“禁毒”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涉“黄赌毒”案件20件28人。办理的洪某等5人开设赌场案,参赌人员累计多达1000余人,涉案赌资累计达255万余元,非法渔利高达55万余元,该5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等。办理的杨某等4人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255.73克,杨某等3人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至5万元不等,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效肃清了不良社会风气。
四是坚决守护绿色家园。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类犯罪。在今年的环保督查期间,依法快速办理了马某非法采矿案。坚持从严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资源并重,既从严打击了马某非法开采35000余吨石灰岩犯罪,又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复绿工作,坚决守护青山绿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五是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2人,依法相对不起诉1件1人。对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3件。宽严适当,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提升。
六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安排检察长接待日48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室”的作用,受理的32件(次)举报、控告线索,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坚持惩防腐败不动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部署,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共初查各类职务犯罪线索12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人民法院经审理均作有罪判决。
一是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人员转隶的大背景下,本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的相关要求,坚决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始终按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坚持规范执法,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取得较好成效。
二是积极加强配合协作,努力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纪委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省纪委今年在我市驻点办案期间,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我院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5月,立案侦查了陈某某单位行贿案件,及时对陈某某实行网上追逃并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又成功立案两起涉嫌单位行贿案件,有力地配合了省纪委对相关案件的查处,得到了省纪委办案工作组的赞扬。
三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做到反腐无禁区、无死角。在严肃查处大要案的同时,始终突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坚决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如今年查办的徐某、李某、谢某贪污案,该3人利用职务便利,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虚列工程成本,套取并占有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已构成贪污犯罪。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四是坚持惩防结合,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着力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撰写预防调查分析报告5篇,同时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职务犯罪调研课题。坚持把经常性预防教育与特色性集中教育相结合,通过讲座、展览、演讲等形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沟通,与区邮政部门签订了村村通政讯通服务合作协议,努力拓展预防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服务诚信市场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5次。
三、深耕主责主业不懈怠,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今年办理立案监督9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立案1人。办理公安机关复议案件1件,复议维持原决定。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发现非法采矿的案件线索,经调卷审查,及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退回补充侦查12件20人,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件3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审判期限、庭审活动和送达文书的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适用。依法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获得市中级法院依法改判案件2件(含去年积存1件)。共提出量刑建议71件100人,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为100%。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公诉审理机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9件,已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获支持并成功改判。发出检察建议3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并书面回复。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审查办理2件。扎实推进高铁沿线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和 “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紧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现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加强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积极开展财产刑“回头看”专项检察活动。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情况检察工作台账》,共查阅了1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档案,面谈或电话联系矫正对象160余人,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矫正对象的请销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依法建议提请撤销缓刑收监3件3人。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对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教育和“面对五种矛盾,我们怎么办”专题研讨,着力建设有信仰、有理想、敢担当的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 积极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经常性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禁令,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的接触行为,确保检察机关风清气正。
稳步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趋势,深入推进各项司改任务,及时完成检察官助理选任和员额内检察官等级确定工作。结合实际,制订了《检察官按期晋升实施方案》和《检察官择优选升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上级院制定的权力清单制度,实现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常态化,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职权,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担责”。认真做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推动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全力激发检察机关的生机活力。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把自身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执法活动主动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全年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共青团、妇联、教育系统的10余名代表委员,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件、程序性信息641条,法律文书182份。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52人次,安排阅卷36人次。
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巩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推行干警的执法档案制度。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共评查案件368件,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表》368份,逐件入卷归档,同时计入干警执法档案,不断完善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制度,以规范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服务“美好幸福新义安”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在工作创新方面,智能化、信息化的程度不高,有特色、有亮点的做法不多,开拓创新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强有力的服务举措,为开创新时代义安美好幸福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紧紧围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安排,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全力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坚决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做好工作衔接,努力为开创新时代义安美好幸福新局面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三、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投入平安义安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以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为中心,通过更加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紧紧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自觉把法律监督贯穿全部检察工作中。一是下大气力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质效这个重中之重,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提高监督质量,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建立检警良性互动关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二是下大气力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巩固和深化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成果,抓好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持续监督纠正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围绕民生,全力以赴推开公益诉讼。三是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刚性,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不断提升监督的精细化、准确性,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紧紧围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自身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代表委员联络方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群众监督。坚决贯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战略部署,“严”字当头,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改革中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能力过硬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使命,新征程奋力再扬鞭。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开创新时代义安美好幸福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刑事法律,就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被告人适用刑罚提出建议的一种诉讼活动。量刑建议对于正确适用法律,促进规范量刑,增强量刑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执法档案: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检察干警的具体执法行为,并由专门考核机构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估而形成的、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原始材料。执法档案制度能充分发挥档案的规范、引导、反馈、评价和激励作用,对于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检察官员额制: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一定的比例确定全省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指检察机关为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而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目的是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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