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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0年铜陵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铜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元月18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储 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县检察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67件95人,依法批准逮捕65件9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15件178人。依法提起公诉99件149人,作相对不起诉2件2人,根据管辖移送市检察院2件2人,移送狮子山区检察院1件4人。追诉6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92件142人。在办案中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批捕准确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0年,我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及交通肇事犯罪占犯罪总数比重较大,是影响社会秩序安定,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不稳定因素,我们把打击此类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如查从洋等13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查从洋等人逞强好胜、蔑视法律,在江南文化园随意殴打、持刀追砍他人,致一人溺水死亡,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我院及时审结后依法提起公诉,查从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又如许海良等5人聚众斗殴案,被告人许海良与吴旋等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我院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诉,许海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通过及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了社会稳定安宁。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条件,做到宽严相济,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该批捕的坚决批捕,对轻微刑事案件或有从宽情节的犯罪区别对待,慎用逮捕措施,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如我院在办理蒋明跃交通肇事一案时,鉴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已经给予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结合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我院依法对蒋明跃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对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和解的途径,进一步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了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的,真正做到了以实际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信访接待,直接面对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难、定纷止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受理举报来信23件、一般来信4件,控申初查线索16件(移送立案14件),所有线索均按规定分流完毕。安排检察长接待日48件次。实现了全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10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件,初查8件,立案侦查8件15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5件6人,法院已开庭审理并作有罪判决2件2人。同时对赵红亮受贿、贪污案判决认定的赃款进行了追缴,竭力挽回国家损失。一是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去年在办案人手紧缺,案源不足的情况下,院党组多次专题召开自侦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寻找案源,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加大查办严重贿赂犯罪力度的工作要求,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迎难而上。办案数量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在查办案件同时立足自身实际,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始终把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在办案中,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决不因案小而置之不理,防止履职不力而诱发群体性事件。全年共查办此类案件3件10人。如2010年8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的顺安镇先进村党支部书记赵化树等五人,利用职务便利虚假套取县金桥工业园征地补偿款17万余元,并伪造城镇企业职工身份,在铜陵县社保局办理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院对赵化树等五人以涉嫌贪污罪依法予以立案侦查。二是集中力量查办在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的大案要案。如县社保局张燕贪污一案。在2006年10月到2010年8月期间,为了归还因赌博而欠下的巨额高利贷,张燕利用其担任社保局会计的便利身份,将其收取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金多次挪用,影响极为恶劣,为了尽快查清犯罪事实,我们加班加点,用了一个星期时间对其未报解的7750份医疗保障费票据进行清帐,查清了张燕挪用社保资金达24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并以涉嫌贪污罪依法起诉。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侦查与预防紧密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增强预防实效。预防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线索处置机制、预防与侦查协调机制、预防与侦查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积极与被预防单位联系、协调和沟通,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开展预防教育活动,以案释法,进行法制讲座,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自侦部门立案侦查以后预防部门及时介入,加强沟通,共同探讨,使检察建议及预防咨询、案例剖析教育作用更富有针对性。2010年10月,院领导亲自到有关发案单位为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在办理立案监督案件过程中,始终围绕上级院确定的“加大力度、围绕重点、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增强效果”的基本要求开展工作,严格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效果,保证监督质量。同时坚持数量、质量和效果的统一,严格掌握立案监督案件质量标准,切实增强立案监督案件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起诉、判决情况,防止对已立案的案件久拖不结。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侦查机关取证不规范,未到位的情况后认真分析原因,适时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加以解决。

  —— 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增加量刑透明度,探索量刑建议制度是我院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项新举措。我院在办理朱建华、宫清坤、黄俊三人盗窃机动车一案中,探索尝试量刑建议制度,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朱建华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0元,判处宫清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0元,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俊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0000元。在办理涉及邻里纠纷的兰绍友故意伤害案,因被告人兰绍友系初犯,案发后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诉人遂提出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和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兰绍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全年受理不服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6件,立案5件,经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件。市检察院交办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件,立案2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发出督促起诉建议书4份,督促起诉成功案件4件。努力维护稳定,认真做好申诉人对法院正确判决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注重对依法换押的监督,努力防范超期羁押。为防止看守所出现事故隐患,驻所检察室加大监所安全检察力度,会同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全面进行体格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对182名监外执行罪犯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造册登记。同时对全县各个司法所进行了监外执行罪犯检察。积极配合督促看守所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收押监管工作,严格把好出入所关口。

  ——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扎实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专项活动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意义,及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靠前抓,配强工作力量,保证工作时间和条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专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检察机关履职的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优势,为保证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通过监督方式的创新,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院和县委政法委的部署,成立铜陵县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配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对社区矫正对象原判罪行的性质、手段、情节、危害结果和案件的社会影响,以及矫正对象的主观恶性、社会交往和自我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建立相适应的监控机制,对突出监督对象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纠正和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每季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并且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平安县城创建工作列入各科、局、室部门的考核,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考评,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深化创建平安单位做出积极的努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面创建的氛围,按照县综治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此外,针对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开展青少年保护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强调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检察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等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积极向人大报告、汇报检察工作开展的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机关视察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的议案、提案。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邀请他们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出庭公诉,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重视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期盼。

  自觉加强内部制约。深化检察改革,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一是在全面实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强化上级院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二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本院2008年以来已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公诉案件、民事行政案件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抽取其中的20件进行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诉讼法律文书等方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做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再次发生”,加强对执法活动的自我监督制约。去年我院先后被市委政法委、铜陵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公示上报为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的深切关心和爱护,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对此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三是转变执法观念,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执法办案的新模式新方式的能力还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意见

  2011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共铜陵县委十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重点工作,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促发展、争前列、做贡献”为主线,始终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根本,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紧贴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坚持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开展服务,不断推出服务的新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

  ----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提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追求,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深化检察机关人民性的认识,自觉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新进步。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着力提高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攻坚克难的能力;着力提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作风纪律、素质能力、管理机制、检察文化”六大工程建设,把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为加快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推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前八年实现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