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锦华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在中共义安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主动融入美好幸福新义安建设大局,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坚持不懈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 打击刑事犯罪,服务中心工作彰显检察机关新担当
紧紧围绕美好幸福新义安建设大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服务大局的相关指导性文件,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4件12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7件1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45人,经审查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0件229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3件202人。
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全力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立了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理涉黑案件1件4人,主动介入侦查,就搜集证据、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对1件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通过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手册400余册。
积极参与反邪教专项斗争,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全市邪教类案件指定集中管辖工作,批准逮捕涉邪教类案件3件4人,受理此类案件4件10人(含补查重报1人), 均已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决2件6人。如办理的缪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缪某某利用手机上网在 “修佛修道群”等 QQ群(群成员达1600余人)宣扬“法轮功”等邪教言论,影响恶劣,本院坚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同时,注重做好缪某某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其表示认罪伏法并发誓与法轮功等邪教彻底决裂。该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严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20件20人,起诉非法持枪、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6件66人,起诉诈骗、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9件69人。通过办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打击、预防、教育为一体,保障区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31人,其中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案件2件18人,妨害企业经营犯罪案件3件13人。如办理的束峰等11人强迫交易案,束峰等11名释放人员为垄断天门镇矿山的石渣生意以牟取暴利,采取堵路、殴打他人等暴力手段破坏众成石料厂等企业的正常经营,致使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本院坚决予以打击,首犯束峰获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通过打击犯罪,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的“治赌”、“扫黄”、“禁毒”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召开案件协调会和分析会,共同研究案情、完善证据,合力打击黄赌毒犯罪,今年共办理涉“黄赌毒”案件8件20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件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件11人(其中1件案件尚有60余名犯罪嫌疑人正陆续归案)。如办理的夏某某等三人重大网络诈骗案,夏某某等人虚构微商身份,利用微信发布低价销售商品、招收代理的虚假广告骗取被害人信任,采取不发货、不支付代理报酬并将诈骗款提现转移后立即关闭微信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取安徽、江苏等十余省近500名被害人100余万元,社会危害性大。经本院提起公诉,首犯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坚决守护绿色家园。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力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犯罪15件31人,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受理审查起诉此类案件8件25人,均已依法提起公诉;与区环保局共同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积极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破坏环境类案件7件次,其中多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案件。如长龙山非法采矿案,牛山矿业在矿山复垦复绿整治过程中,擅自改变原设计图纸,非法越界开采,涉案价值数千万元,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本院积极主动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快速审阅案件卷宗27本,现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办理此类案件的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一并调查收集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证据,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对其中1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移送起诉8件10人(含积案1件3人)。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交流,成立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办案团队,与区监察委建立协作机制,多次提前介入监委案件,就双方在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如提前介入的时间、方式,留置案件移送前后的强制措施衔接等,展开了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如办理的铜陵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发友受贿案,受贿金额高达37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钱发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该案在开庭审理时,有关单位组织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接受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深耕监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展现检察机关新作为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今年,办理立案监督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立案2件。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不批准逮捕4件8人,退回补充侦查18件5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次,已纠正4件次。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对不起诉4件4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审判期限、庭审活动和送达文书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审判权的正确适用。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规范和加强审判监督力度,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坚持敢抗与抗准、抗轻与抗重并举,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抗诉2件6人,其中一件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尚在审理中。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16件(含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件),其中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2件,对民事生效判决的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监督案件7件,支持起诉的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并书面回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支持起诉书3件,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二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查阅了1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档案,面谈或电话联系矫正对象180余人次,与80余名志愿者、社区负责人、监护人见面,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15人,其中立案4件4人,提出建议3件3人,采纳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收监执行裁(决)定审查案件3件3人,依法建议提请撤销缓刑收监4件4人。持续加强对区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
畅通涉检信访渠道。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控告40余件次,各类来信19件,其中移送侦监部门1件,移送公诉部门1件,移送民行部门3件,移送义安区监察委办理10件。移送区公安分局办理的2件,同时按规定直接答复2件,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年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三、紧盯民生民利,呵护美好生活体现检察机关新使命
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把自身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执法活动主动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向区政协通报了全年检察工作。主动走访驻地省人大代表,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分别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在行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报告相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开程序性信息425条,法律文书210份。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60人次,安排阅卷58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查询30人次,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全年共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议4次,研究制定措施。积极配合区综治办、市检察院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三月三”庙会期间,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我院制作的“微课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程”。
全力服务群众美好生活。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会签了《关于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本院成为全市首个与监察委员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基层检察院,该举措被《江淮法治》和安徽省检察院网站刊登报导。紧紧围绕“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守护青山绿水,履行检察职责”宣传活动和“守护孩子舌尖上安全”食品安全护苗行动。邀请区法院、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举办了主题为“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的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区环保局在区中心地带开展了以“守护青山绿水、履行检察职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共同呵护绿色家园。
四、自觉固本强基,强化队伍建设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
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学习重点,实现了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确保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 始终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坚决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坚决防止和杜绝灯下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的“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廉政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80余人次。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 “党日活动”为阵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义安区和省检察院巡视组对市检察院的巡视工作,9月份,接受并全力配合市检察院巡察组为期20天的政治巡察,自觉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坚决维护”和体现“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结合省委巡视组和省检察院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清单,严格动态管理,定期盘点销号,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检察宣传主动权、话语权。积极完成本院门户网站及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9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2条,转发信息266条。不断加大检察外宣力度,在各级官方媒体发表宣传信息36篇,参加拍摄《法治义安》7期,《义安新闻》6条。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本院所办结的案件进行了逐案质量评查,逐案制作《案件评查意见反馈表》、《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逐件入卷归档,不断完善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制度,以规范促公正。丰富学习形式,多渠道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养,将线上与线下结合起来,在强化干部教育在线和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的同时,安排干警22人次参加了高检和省院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能力。
努力推动各项改革见实效。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员额配置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常态化。认真执行高检院《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和省院制定的《检察业务权力清单》、《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定(试行)》,真正实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改效果。丰富办案单元,将检察官独立办案与专业办案组相结合,不断提升司法效率。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把检察官履职情况如实记入司法档案,并作为岗位调整、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完成了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正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构建符合新时代检察权运行规律、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迁新址提升发展硬实力。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本院于2018年3月搬迁至位于东部城区的新技侦办案大楼。新楼建筑面积9798平方米(地下面积3800平方米),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建立了分级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七大平台,同步建设了远程视频接访室、远程提审系统和检务公开大厅,顺利通过省国家保密局组织的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测评。目前,正按照省检察院关于检务工作区和检察工作网建设的新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可管理、可持续推进的智慧检务信息化构架。
一年来,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院荣获省检察院授予的集体二等功,公诉科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命名为“安徽省妇女维权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多以落实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为主,结合本地实际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检察机关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二是在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方面,科技强检、智慧检务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强检为支撑,全面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开创新时代义安美好幸福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持续抓好责任担当。牢牢把准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始终把保障中心工作、服务服从大局作为应尽之责,重点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坚持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坚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坚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持续抓好主责主业。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个案抗诉与类案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实现执行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当事人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相结合,裁判结果监督和程序违法监督并重,着力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确保公益诉讼与发展大局合力合拍、同向同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力争打造可持续、有特色、可推广的工作亮点和品牌。
四是持续抓好提升公信。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自身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代表委员联络方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的跟踪、预警和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推进新媒体工作室建设,加大检察宣传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传递检察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
五是持续抓好自身建设。认真对照市检察院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推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落实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持续整治纪律作风,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聚焦业务素能提升,多渠道培养选拔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持续落实上级各项改革部署,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全力激发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推动科技强检更新升级,构建精准高效、务实管用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和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各项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奋力谱写义安检察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义安美好幸福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