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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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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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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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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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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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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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0 |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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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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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 |
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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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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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合理安排车辆外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0.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5万元,占99.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0年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9.79万元,下降9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2020年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开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5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05万元,下降30.5%,下降的原因是合理安排车辆外出,节约燃油支出和维修支出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为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