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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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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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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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 |
0.00 |
10.00 |
0.00 |
10.00 |
0.80 |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25年与26年均无出国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运行车辆无变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及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本年及上年均无购车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采购。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20.00%,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