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经区检察院和区环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4月28日,在区检察院召开了义安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区环保局局长胡虹,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发文,以及区检察院、区环保局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环保局局长胡虹发表讲话,强调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通力协作配合,区环保局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业务优势,主动与区检察院沟通联络,共同完成好此次专项活动。施发文副检察长对专项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要不断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群策群力、共建美好幸福新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