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义安区检察院与区环保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更好地守护青山绿水,维护社会公益,5月11日区检察院与区环保局在区中心地带联合开展“守护青山绿水 履行检察职责”宣传活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发文、环保局副局长洪勇军以及区检察院、区环保局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展板向群众介绍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详细讲解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耐心细致地回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引导人民群众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