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7件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1.李某某、杜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江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
4.周某某危险驾驶案
5.胡某某危险驾驶案
6.杨某某、陈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7.王某某非法狩猎案
二、听证时间
2022年8月11日9时
三、召开地点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