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1月15日下午,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联合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市院民行处负责人、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研究室主任以及县检察院分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民行科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两院就将要会签的《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协作意见》(试行)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在协作意见中进一步细化了法检两院各自的工作职责,强调两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检察院有限监督、事后监督;检察院可依申请对法院的执行行为实施监督,可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或提出改进意见;对法院裁判正确、执行行为正确的申诉案件,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自觉履行和服判息诉工作。
铜陵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科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