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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为积极推进铜陵县人民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围绕“阳光执法公平公正、为民服务提质提效”,把“四解决四推动”作为重要抓手贯穿活动始终,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1、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要把反对“四风”问题作为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不放,集中解决县院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全活动过程,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破除以文转文、以会议落实会议的不良作风。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执法观,反对浮夸之风,反对弄虚作假。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恪守为民之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安全、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记“两个务必”,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公信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杜绝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时刻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2、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真正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不断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自觉遵守廉洁执法各项规定,勤勉务实,敬业奉献,清廉自律,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正确行使检察权,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发生,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解决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4、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县检察院联系村、社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体党员干警都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控申部门要认真安排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积极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总结提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当始终坚持的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以优良的作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到9月基本结束,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在此基础上,着重抓好3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活动。通过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经典著作、重要文件、教育读本,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尤其要注重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围绕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等,紧密联系单位和自身实际,进行专题讨论,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善于换位思考、真心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着力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1周。
2. 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调研走访内容,提高调研走访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带着真感情深入下属单位、基层单位,重点走访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征求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开设网上平台、“民意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广开大门真听意见、听真意见。要原汁原味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说立改;职权范围外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协助妥善解决。
3. 宣传一批为民服务先进典型。紧密结合我院职能和岗位职责,以“忠诚,为民,廉洁,公正”为重点,结合“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推荐评比工作,深入开展“评先评优”等活动,及时发现、精心培育、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一批履职尽责、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以身边典型教育激励身边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让群众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4. 进行一次勤政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图片展、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开展勤政廉政谈话谈心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尤其要结合一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四个对照”活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特别要注重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同时,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特别是服务群众、执法为民、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 开好“两个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院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 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抓好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尤其要针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狠刹歪风邪气。深入开展“五立足、五聚合、五升级”专项活动,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立足顽症根治,着力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三大问题。坚持从群众普遍期盼的事情做起,实施群众诉求畅通、创业就业促进、公共安全防控三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突出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3.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从严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软骨病、浮躁病、懒散病、享乐病、梗阻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开展创争活动。把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作为重要目标,并结合本院特点,广泛开展党员争创业务标兵和工作能手、“四零”(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服务竞赛、岗位技能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同时,结合实际,深化“四百工程”、“四联四促”等,引导党员干部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
5.健全和完善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抓好建章立制,并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领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院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县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锦华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发文任副组长,县院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道、宣传组织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县院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党组为重点进行,院党支部要具体抓好各党小组的活动开展。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2、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县院党组对每个环节都要听取汇报做出部署。各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了解和督查指导。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办公室和宣传组要充分发挥信息简报、报刊杂志、检察门户网等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